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碎的若干具体意见》限定: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可依法裁判允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由不能发生性做法,且难以治好的。2.婚前短缺了解,轻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有生活的。3.婚前掩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另一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有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另一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欺骗《结婚证》的。5.两方解决结婚登记后,未同住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议离婚,或者虽共有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其他原由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碎的。 在确定夫妻两方感情破碎之后,法院可就财产问题进行分配,关键在于区分夫妻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
2019-03-20 02:10: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