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第十三条限定,同一步骤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短缺劳动本领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看。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有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能够多分。有扶养本领和有扶养要求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商量认可的,也能够不均等。《继承法》第十四条限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短缺劳动本领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能够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2019-02-24 07:43: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