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限定,如果雇员无有意或重大过失的,雇主要承受赔偿职责。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事项方面和赔偿准则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一)受害人遭到人身损害的赔偿事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事项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事实上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丧命的赔偿事项包括:除第1项花费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命赔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解决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法花费。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到精神损害抚慰金。
赔偿误工费、护理费和残疾赔偿金要考虑到乡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问题,如果在城市生活多年,最好准备暂住证,通常按照行业平均薪水赔偿。
如不明白,可电话询问。
2019-02-22 02:00: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