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该讲讲具体的案件审理情况。案件裁判的对错,仅凭你寥寥数语,无从判断。
通常,裁判是有法定的强制执行效力的!你想不过户,除非推翻这个裁判(或者让这个裁判不奏效)。你能够在上诉期内(收到裁判后15天内)上诉,这样一审的裁判就不奏效了,直到二审裁判下来之前。如果你上诉期已过,一审裁判就奏效了,那么即使你申述也不影响强制执行。
更何况,现在的房屋登记管理办法,凭奏效的法律文书,买方根本就不需要卖方的任何配合就能够直接去房地产登记中心去解决房屋过户的!(当然需要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所以你消极抵抗是无用的。
你如果觉得冤枉,是另一方违约在先,而你有权解除这个合同,你应该提议你的证据。
建议你赶紧询问当地专业律师,以最大程度保障你的权益!
祝你顺手!
2019-02-22 00:05: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