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有借贷的房屋分配如下:
1、婚后一方或两方以夫妻共有财产给钱买房,获到房屋证的,共有还贷。不顾房屋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屋理应隶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房屋分配时,按照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配。
2、婚后两方爸妈给钱买房,夫妻共有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限定,婚后两方爸妈资助娃儿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屋可认定为两方按照各自爸妈的给钱份额占有。在离婚房屋分配时,如果当事人另有商定的,按照商定解决。无商定的按照给钱比例分配。对于偿还的借贷,如果夫妻对财产无商定的,偿还借贷的钱隶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配了。
3、一方爸妈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娃儿名下,由夫妻共有还贷的,这种情况,首付款能够认定为只赠与给钱方的娃儿,离婚时该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给钱娃儿的个人财产。共有还贷部分隶属夫妻共有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配。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不顾按揭房离婚由谁,未偿还的借贷隶属房屋的产权人一方的债务,如果是夫妻两方房屋分配给一方的,还需要去银行变换借贷人。
2019-02-20 14:08: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