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限定的角度而言,合法有效的遗愿具有法律效力,你能够依法得到母亲的遗产份额并据此将房屋产权完全变成你的,不需要其他继承人配合。但是从事实上操作层面而言,解决过户时候房管局往往要求先解决遗愿继承公证,拿到公证书才给解决过户;而公证处在解决遗愿继承公证的时候出于自身风险防范的需要,又会要求你把其他继承人一并叫过来签字确认无争议,才出具公证书。所以比较现实的做法,建议你直接去房屋局要求过户,然后根据他们的要求看可否需要解决公证,然后再按照前面说的流程进行。这种理论与事实上操作的差异,律师也很无奈,不得不按照他们的要求来,毕竟各个部门都不愿承受风险。但不顾要怎样样,只要你确定遗愿真实合法有效,肯定能够拿到遗愿部分的产权份额,无非就是会不会惹起纷争发生诉讼的问题,即使诉讼胜诉概率也比较大。另外,一家人多沟通吧,能互相理解配合就都好办了,争遗产的诉讼太伤感情了。
2019-02-17 21:34: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