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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8年和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内部认购协议,请问其有法律依据吗,我该怎样做

王** 湖南 - 娄底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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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湖南 - 娄底

更名费无具体的限定,你能够跟开发商商量而定,也能够解决二手房过户手续。具体限定如下: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两方各承受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受。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受。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买下的自用普通住宅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再次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赔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出拆迁赔偿款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受。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两方各承受一半。 
7、营业税及附加:个人买下不够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部征收营业税;个人买下超出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够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买下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买下超出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8、个人所得税:所买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
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交纳契税-本次交纳营业税-合法花费)计征;
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根据我国关于房地产个税免征收限定,个人无偿赠与房屋有三种情形不征个税,一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另一半、爸妈、娃儿、祖爸妈、外祖爸妈、孙娃儿、外孙娃儿、弟兄姊妹;二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受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是房屋产权所有人丧命,依法获到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愿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除上述三种情形外,其他得到无偿赠与的房屋的受赠人,都要缴个税。

2019-02-17 20:49: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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