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房屋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解决过户情况,怎样处置,需差别对待。
(一)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裁判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另一方可否配合,解决房屋过户不是问题,能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屋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解决房屋过户。
(二)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协议离婚的夫妻两方,在离婚协议上商定房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解决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另一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够以证明另一方房屋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不能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能够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因向法院诉讼。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做法,能够向法院诉讼,要求另一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裁判后另一方仍不履行,能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能够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能够解决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解决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能够在解决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屋过户。 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如果觉得两方协议离婚不够安全时,能够采用公证协议书的办法或者直接诉讼到法院,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拿到法院的调解书与解决离婚协议书公证相同的效力。上述是法院调解一方协助过户不协助咋办的限定
2019-02-15 08:52: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