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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不做询问笔录,怎么办
解析: 若遇私自擅入他人住宅并暴力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受伤而当地警方却未能妥善处理的情况时,您有权向上一级别公安部门进行检举揭发,反映出这起事件中的执法不力行为; 同时,您还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的检举和控诉。 在上述检举揭发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员都应该被追究行政处罚责任;甚至,如果情节严重,导致触犯了刑法规定的话,将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下列情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是吗
解析: 在如下几种情况之下,您可向相关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倘若针对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持有异议;如果对于行政管理机关施加的行政强制措施决策持有不同看法;若对许可证以及其他类型的证书进行变更等方面的决策有所非议;或者是认为行政管理机关的某些行为侵犯了个人的自主权利甚至触犯了个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当行政管理机关未能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自己的职权职责;或者已经作出了具体的行政措施却给自身造成了不公正待遇时,都可以尝试通过行政复议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警察没有作为可以告他们吗
解析: 倘若警方做出了行政不作为之行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之规定,受害者有权行使诉权,即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作为的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所清晰规定和明确规范的。 按照中国现行《行政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各个级别和类型的行政机构均具有相应的法定职责,而且,在他们履行这些法定职责过程中,也被强制要求遵循特定的法定程序。 行政“不作为”一词,其主要表现形态可大致归纳为拒绝履行、不予答复以及拖延履行等三种,这种行为同行政中的“乱作为”一样,既有可能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或者伤害。 在理论层面上,行政不作为构成行政侵权这一观点得到了广泛认可,因此,相关政府部门也应为此承担起行政侵权责任。 当公民发现行政机关实施了行政不作为,从而对其造成了行政侵权损害之时,可以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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