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181人
常严云律师天水 当前在线
优势: 高学历 | 有顾问单位经验 | 丰富的专业经验
简历: 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现执业于甘肃端方律师事务所,办理多起民商事案件,擅长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合同纠纷,为人正直,工作认真负责,以实际行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
实名认证 执业认证
擅长 合同事务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咨询我帮助:198人
周文斌律师麦积区 当前在线
优势: 有团队 | 主任律师 | 高学历
简历:周文斌律师,甘肃永慧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债务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案件。 办案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能够把案件发挥到10,就绝不发挥到9,竭尽所能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 更多 >
实名认证 执业认证
擅长 合同事务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咨询我帮助:353人
万亚明律师秦州区 当前在线
优势: 有团队 | 主任律师 | 办过大案
简历:万亚明,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甘肃端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专职律师,律所合伙人。天水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2016年7月被天水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办案标兵”,2018年6月被中共甘肃律师行业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12月被甘肃省律师协会评为“甘肃省优秀青年律师”,2021年7月被中共甘肃律师行业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万亚明律师自执业以来,法律知识和诉讼实务经验丰富,担任十余家政府、企业等单位法律顾问,近年来办理六百余起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特别是对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继承、交通事故、医疗损害、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劳动争议类纠纷案件有独特的办案思路,熟悉各类公文和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极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因工作认真负责,受到公检法办案部门的肯定和委托人的赞许,是法律服务主体首选的专业律师 更多 >
实名认证 执业认证
擅长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咨询我帮助:161人
安伟廷律师天水 当前在线
优势: 有团队 | 丰富的专业经验
简历:甘肃羲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学士,从事司法工作多年。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执业以来,为多家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讲座,处理过多宗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仲裁案件,积极探索出一整套案件处理方法。至今已为众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成功维权,挽回损失,实现利益最大化。能够真正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热情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对受托事务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以专业研判、细致尽责的工作赢得客户众多好评。 更多 >
执业认证
擅长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咨询我帮助:2376人
梁小龙律师秦州区 当前在线
优势: 有团队 | 丰富的专业经验
简历:梁小龙,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本科学历,先后在乡镇政府、公安交警、地税部门工作十多年,因崇尚法律、热爱律师职业而辞去公职,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社会阅历和良好的法律思维,擅长刑事辩护,专长解决各类疑难重大案件,做人正直善良,做事雷厉风行,工作认真负责,服务优质高效,所办案件好评颇多,值得每一位当事人信赖! 更多 >
实名认证 执业认证
擅长 合同事务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咨询我帮助:75人
白曼莉律师麦积区 当前在线
优势: 有团队 | 高学历 | 有顾问单位经验
简历:白曼莉律师,女,汉族,专职律师,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学位,甘肃康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16205201511413046,擅长办理刑事辩护案件,民事诉讼案件,代理的诸多案件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更多 >
实名认证 执业认证
擅长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咨询我帮助:195人
谢博彤律师甘谷县 当前在线
简历:谢博彤,研习法律8年,2019年开始从事法律相关工作,自执业以来,对工作始终保持积极认真的态度,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操守。执业期间主攻刑事辩护;民商事领域案件主要办理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劳动类等。本人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始终坚信: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同时产生的,凡事都有解决的艺术和诀窍。本人将继续秉承“维护每一位当事人最大权益”的原则,更好的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联系电话:18894049429(微信同号) 更多 >
实名认证 执业认证
擅长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咨询我帮助:915人
刘俊峰律师甘谷县 当前在线
优势:
实名认证 执业认证
擅长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咨询我帮助:107人
楚思文律师甘谷县 当前在线
简历:专长于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刑事辩护等各类事务。 更多 >
实名认证 执业认证
擅长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咨询我帮助:84人
张扬律师甘谷县 当前在线
简历:快速、高效、合理的解决当事人问题,是本人不断追求的目标。 更多 >
实名认证 执业认证
擅长 婚姻家庭 合同事务 交通事故
咨询我最新律师回复
强奸罪过了20年还能告了吗
解析: 依据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相关规定,对于涉及到刑事犯罪的审判过程中,其追诉期限的限定标准是按照法定最髙刑罚来进行测量和评析的。 针对于强奸罪这一特定类型的犯罪行为而言,由于其所对应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因此,依照法律规定,经过长达二十年之久的时间之后,此种犯罪行为便可被标记为已经过了法定意义上的追诉期限,从而不必再实施进一步的追诉行动。 具体来说,这就意味着,关于此类强奸罪行的诉讼程序,唯有在未超过上述二十年的时间范围内启动,方为妥当和合法。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孕期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怎么办
解析: 若孕期内与企业所签合同即将到期而且企业不再续约,首先,孕妇可以尝试与企业进行友好协商,了解是否存在延长合同期限或者签订新合同的可能性。 在此过程中,须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的明确规定,除非在特别紧急情况下,否则用人单位在任何时候都不得单方面终止怀孕期间女性员工的劳动合同。 若企业坚持不愿续约或经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妊娠期女性则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请求,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其哺乳期满为止。 假如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女性劳动者有权选择要求企业持续执行原有的劳动合同或是索取经济赔偿款。 经济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将以该女性在企业服务的年限为基础,具体标准是每任职满一年,企业需支付相当于一个月薪资的赔偿;若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未到一年,企业应按照一年的标准支付;若不足六个月,企业只需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地临时工骨折十级怎么赔偿
解析: 若您作为一名工地临时工不幸遭遇了骨折的情况,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级别,那么基于此,您的理赔事宜将主要依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处理。 赔偿内容涵盖多项内容,以下简要列举其中几项常见的赔偿项: 1、医疗费,即指您因为创伤治疗所需承担的所有医药花费,包含但不限于住院费用、手术过程中的费用及相关药物费用等; 2、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您为了接受更好的照顾,不得不入院治疗,那么在此期间的用餐费用自然也能得到相应补偿; 3、护理费,倘若您因为伤势导致活动能力受限,需要其他人员协助照料起居,那么这笔费用同样可以纳入赔偿范围以内; 4、工伤疗养期间工资,当您处于工伤疗养期间时,您所在的工作单位仍需按时发放您的劳动报酬,以满足您的日常生活必要开支; 5、交通食宿费,此项费用涉及到您为修复骨折部位而额外支出的交通出行与住宿开销,同样可以纳入赔偿范畴之内;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此项中提到的本人工资,特指在您受伤或患病前的十二个月内,每月缴纳社保的平均基数,十级伤残的补偿标准为七个月的个人工资。 此外,依据具体的情况,或许可能还有其它赔偿项目,例如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他们的实际数额和支付方式,均需要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伤残评级情况以及当地的工伤保险政策来进行明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城市推荐 区县推荐 热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