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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淑学律师经济技术开发区 当前在线
简历:段淑学律师,2017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2016年获得法律执业资格,现为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段律师富于进取,注重法学研究,在民商事等部门法尤其是合同法、公司法领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扎实的专业知识素养。执业以来,经办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其中包括多起标的额上亿元的合同纠纷,积累了较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在非诉业务层面,段律师擅长法律文书写作,同时参与了数个大型破产重整、清算业务及不良资产处置案件。段律师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刻画入微的钻研精神为客户提供细针密缕的法律服务,尽心竭力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委托人的一致认可和赞誉。 更多 >
实名认证 执业认证
擅长 债权债务 合同事务 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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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八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解析: 关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实施标准如下: 对于仅有的一个子女而言,那么他们每个月可以享受的定额扣减额度为$2000元;而如果是多个子女共同承担老人的照顾职责,则需要在这样的扣减总额度内平均分配,每位子女享有的扣减额度不应高于每月$1000元。 一、在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环节中,具体的分摊方式都包括哪些类型呢?以下是四种主要的方式: 第一,所有赡养人均摊责任; 第二,依照协议进行分摊; 第三,被赡养人有权指派子女进行分摊; 第四,选择了上述任何一种或两种方式进行分摊之后,每位纳税人所能获取的最高扣除金额不得超过每月每次$1000元,并且必须与其他相关人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当指定分摊和约定分摊产生冲突时,需以指定分摊为准进行执行。 二、究竟谁才是享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减主体呢? 首先,所有对老年亲属负有养育义务的直系血亲和旁系亲属都是可行的扣减主体; 其次,若家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唯一直系或旁系子女均已去世,则其对应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也应承担起相应的赡养职责。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七章赡养老人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院认为不立案证据不足会驳回起诉吗
解析: 若在审理期限内,法院认为根据现有证词证据无法确定被告有罪,那么,法院将依法做出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构成了所指控犯罪之结论,进而做出被告人无罪的宣判。 反之,倘若证据不足的情况发生于案件起诉环节,检察机关通常会依法作出不予起诉之决策。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签了保密协议离职要多久
解析: 签署了保密协议后,员工便不可擅自决定离职,而需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辞退。 在此期间,员工仍须坚守保密承诺。 对于尚未度过试用期的员工来说,他们需要提前三个工作日向雇主提交书面报告,以此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而在正式入职并度过试用期后,则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雇主其意欲终止与公司的劳务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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