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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如何变更为个人所有
解析: 夫妻若欲使共有的房地产成为各自的私人财产,可考虑使用书面协议的方法加以实现。 在婚姻合法存续期内,夫妇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将共同拥有的房地产变更登记为其中一方的独有财产权,也即通过赠予的方式来完成这项变更,从而使得另一方丧失对此房产的所有权。 共同拥有的房地产可由夫妻各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更改为单方面所有。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妇双方可以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将共同拥有的房地产变更登记为其中一方的独有财产权,也即通过赠予的方式来完成这项变更,从而使得另一方丧失对此房产的所有权。 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来记录这一协议,同时还需对夫妻之间的债务处理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以便确保该协议具备法律约束力。 值得注意的是,房屋共有产权人和所有权人之间存在着差异,共有房屋存在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不同的形式,而夫妻之间对于房屋权利的共同共有,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其权利与义务均等同于其他共同共有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2024是怎样的
解析: 在遗产传承问题上,其法定继承次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配偶、其次为子女及父母(即第一顺位); 再者为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即第二顺位)。 然而,若继承行为依法启动且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出现,则将由第二顺位继承人予以接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打印的遗嘱合法吗
解析: 若打印形式的遗嘱能够满足法定的有效性需求,将具备相应的法律效益。 其具体的准则为: 实施遗嘱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已经具备完整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该行为人需展示出明确且真实的立遗意愿;遗嘱中所载明的内容不得违背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法规中的强行性规定;行为人须确保自己并未与其他当事人共同勾结,损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作为打印遗嘱的一部分,还应该有两位及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且提供证明;遗嘱人和见证人均应在遗嘱的每一张页面上亲笔签字,同时标注年份、月份和日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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