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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策律师姑苏区 当前在线
优势:
简历:冀策 专职律师 语言:中文、英文 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曾在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从事涉外知识产权行业8年,跨境电商行业从事涉外知识产权管理工作2年,曾在法院工作半年,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协助审理交通事故等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上百件。冀策律师工作经验丰富,法律功底扎实,熟悉各国专利、商标申请保护流程及知识产权风险应对,擅长领域为:国内外商标注册及侵权诉讼、涉外案件、交通事故、婚姻家事、合同纠纷 更多 >
执业认证
擅长 涉外专长 知识产权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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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冠楠律师苏州 当前在线
优势: 有团队 | 有顾问单位经验 | 丰富的专业经验
简历:叶冠楠律师毕业于美国威廉玛丽学院法学院,曾在某高校任职法律顾问,目前是苏州安徽商会理事。 专职从事公司法律事务、商事诉讼、融资并购、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合规、劳动人事以及涉外等业务,为多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 服务了数百家单位和项目,代理众多疑难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多次协助客户完成标的过亿的股权并购、对外投资,参与设计优化并购交易架构,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文件撰写、商务谈判等法律业务。 多年来,以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赢得了司法界、律师界和广大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更多 >
执业认证
擅长 刑事辩护 诉讼仲裁 涉外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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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出入境大厅打电话让去一趟也不说什么事,?
你好,具体详细沟通下细节,了解下情况...
不想让毫无血缘关系的人来他偏要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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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物品征税标准是怎样的
解析: 关于电鱼行为的处罚要求如下: 第一,将所有已获取的非法渔获物和所获得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其次,需支付一定额度的罚款;若情节恶劣者,不仅渔具有可能被没收,而且捕捞许可证也将被吊销。 对于那些构成犯罪的人员,还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起刑事责任。 然而,禁止营业区域或者禁止营业期间内如果出现任何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的情况,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应立即对此展开调查并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同时,制造及销售禁用品渔具这一类行为也是不被允许的,这些违法者所制作或销售的违禁渔具及其所得将被一并没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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