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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菊花律师恩施 当前在线
优势: 有团队 | 高学历 | 有顾问单位经验
简历: 赵菊花律师,女,湖北夷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湖北民族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大学期间就一直在湖北夷水律师事务所学习,积极性强,做事谨慎踏实。擅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民事纠纷的化解。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恩施州“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村居矛盾纠纷和信访纠纷化解。目前是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各项重点项目建设法律顾问负责人,恩施市信访局常年法律顾问协调人,并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一直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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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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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婧律师武汉 当前在线
优势:
简历:廖婧律师拥有十余年法律从业经验,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争议标的巨大、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拥有丰富的法律从业经验,带有成熟的法律服务团队。执业期间为多家大型国企和民企提供多次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始终践行“为公平正义奔走,为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执业理念!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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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征地拆迁 刑事辩护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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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律师荆门 当前在线
简历: 王成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先后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和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律师资格二十余年,现为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在各类报刊杂志发表文章一百余篇。 代理各类民事、刑事、经济等类案件、拆迁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供分析论证及解决方案。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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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建设工程纠纷 刑事辩护 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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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征地拆迁律师回复
爷爷户口在农村宅基地怎么办
解析: 在尚未被建筑物覆盖的宅基地上,尽管子女的户口仍保留在农村地区,他们仍然能够依法直接继承这块农村宅基地; 然而,如果子女将户口迁移至城市,则无法直接继承原有的宅基地。 另外,若宅基地上存在已有年头的老房子,这些老房子无疑是父母的私人财产,作为其子女有权进行合法继承。 因此,无论户口是否已经转移至城市,农村地区的子女均可获得农村老房子的所有权,并依据“地随房走”的法律原则,同时享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权。 对于爷爷遗留下来的宅基地,应由爷爷的子女及其配偶共同继承,除非爷爷的子女在爷爷之前离世,此时孙子女方可代为行使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无证违建房屋拆除补偿规定是什么
解析: 关于无证房屋在拆迁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补偿标准,由于不同地区的政策法规有所差异,因此具体的补偿额度需依据当地的拆迁管理条例来进行合理的估算及赔偿。 您可以通过查阅相关的拆迁公告详细了解具体规定,同时也欢迎向本地的土地管理局进行详尽咨询。 若对结果存在疑虑,还可以申请行政裁决。 在房屋拆迁补偿中,一般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两大类: 一是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主要是为了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相关损失,该费用通常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进行档级划分,然后再按照每平方米价格进行计算;二是周转补偿费用,其主要目的在于赔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性居住环境或自行寻找临时住所过程中所面临的不便,这其中的补偿费用主要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并以每月为单位,予以相应补贴性的支付。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目前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第一种就是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这也是较为常见的补偿方式之一,另外一种则是以房屋产权调换作为补偿手段,还有一种方式则是将上述两者有机融合起来,即既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或者是选择将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有机结合的模式。 至于具体的补偿金额,则主要根据被征收房屋所在的地理位置、使用性质、建筑结构、新旧状况以及建筑面积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最后再以房地产市场上的评估价格来最终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 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划拨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多少年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应依据以下各类用地的实际需求而定: (一)住宅用地的最长使用期限为70年; (二)工业用地的最长使用期限为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及体育等公共事业用地的最长使用期限为50年; (四)商业、旅游、休闲娱乐等经营性用地的最长使用期限为40年; (五)兼具不同功能属性的综合性或特殊用地的最长使用期限为5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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