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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振华律师青秀区 当前在线
优势: 办过大案 | 高学历 | 有顾问单位经验
简历:张振华律师,供职于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和建设工程部,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某大型国有股份制银行、大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以及实务经验。擅长房地产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强制执行等案件的办理。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合作建房合同纠纷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劳务合同纠纷案、借款合同纠纷案等,为多个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专业、系统的法学专业教育、高度认真的敬业精神,能让我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争议焦点和法律适用。在工作中,我始终秉承着“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的理想原则,认真负责地工作,耐心亲切地沟通,始终保持积极学习的态度,不断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件相结合,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取得了较好地办案效果,也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 更多 >
实名认证 执业认证
擅长 合同事务 房产纠纷 建设工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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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显校律师南宁 当前在线
优势:
简历:欧显校律师,任职于广西桂都律师事务所,擅长婚姻家庭案件、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土地纠纷、房产纠纷、工程纠纷、刑事辩护等。担任多家单位法律顾问,深受委托人信任。座右铭:委托人可能一辈子就遇到一次官司,作为律师一定要尽最大努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更多 >
实名认证 执业认证
擅长 合同事务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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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华勋律师广西 当前在线
优势: 办过大案 | 高学历 | 有顾问单位经验
简历:黄华勋律师,男,广西欧汇律师事务所。1996年-2002年在法院工作,1999年考取法官资格,2000年考取律师资格。曾任助理审判员、法官,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2002年5月至今,专职执业律师工作。从事法律工作23年,办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千余起,成功代理一批有影响的重大、疑难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案例报道刊登于《南国早报》、《法治快报》、《人民法院报》、《法治日报》等媒体,案件质量高,获得客户的赞誉和好评。先后担任鲲鹏工贸有限公司、安美固建材有限公司、仁华会议有限公司、麦迪高仪器有限公司、恒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金纬房地产有限公司、鸿图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广州卓华科技有限公司等几十家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公司合同评审,合同管理,诉讼类案件与非诉讼类案件的处理工作,熟练并掌握企业在法律方面的运作程序。 专业承办全国各类民事、行政、刑事、仲裁等案件。 专业领域:土地纠纷、农村承包、合同纠纷、行政诉讼、工程建筑、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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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合同事务 征地拆迁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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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征地拆迁律师回复
城中老房子会被拆迁吗
解析: 对于老旧小区未来的命运,是否会面临拆除,这必须结合当地政府层面的政策法规来加以考量。 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房屋征收部门需制定出详尽的征收补偿方案,而该方案中必须明确征收补偿的具体范围。 同时,市、县级人民政府有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深入的研究与评估,并将其公之于众,以期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 在此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 当房屋征收范围得以确定之后,任何在该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以及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行为,都可能导致无法获得相应的补偿;若存在违规操作,则将被视为无效,无法得到补偿。 因此,房屋征收部门有必要向相关部门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这份书面通知应详细列出上述各项内容,并注明暂停办理的期限。 然而,暂停办理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年。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有哪几项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土地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范围及标准,应当依据土地的原始用途来实施相应的补偿措施。 具体而言,需要按照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与青苗的赔偿费等项目进行足额支付,同时还需对涉及到的被征地人员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该地块属于耕地类别的话,那么其补偿费用应满足以下条件: 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 这里,平均年产值是指被征地区域内所有耕地产量的总和除以时间跨度(即三年)后得出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如何理解
解析: 尚未进行土地产权确认的地区,其土地所有权归属集体所有。 土地确权是针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相关权利的确切认定与明确,简称为确权。 这一行为也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确立了特定区域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所归属的管辖关系及其其他相关权利的具体内容。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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