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宁夏律师 > 宁夏妇幼权益律师
  • 宁夏妇幼权益律师-倪子淏律师
    宁夏辅德(中卫)律师事务所 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宁夏辅德(中卫)律师事务所
    5.0
    帮助人数:598
    #律师标签: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9-9545-2588
    更多> #律师简介:宁夏辅德(中卫)律师事务所律师,专业办理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和刑事类案件的法律事务,在办案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办案严谨,思维缜密,为人真诚负责,遇事迎难而上。倪子淏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专业、高效的执业作风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利益最大化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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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妇幼权益律师-杨生智律师
    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30号东升大厦5楼
    5.0

    来自96人评价

    帮助人数:9999+
    #律师标签: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8-9508-9199
    更多> #律师简介:2007年通过司法考试,2007年在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至今。2012年入选宁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学专家库。在律师执业中,专业攻各类民事、经济事务纠纷与刑事辩护,擅长代理人身伤害、劳动争议、建筑施工工程纠纷、房地产开发与买卖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刑事自诉等。所办理过的案件,入选过经典案例评选,多数使原被告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取得了非常好的审理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当事双方和法官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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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妇幼权益律师-陈薇律师
    宁夏永东律师事务所 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秀府1栋6号营业房
    5.0

    来自47人评价

    帮助人数:183
    #律师标签: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
    133-6955-3310
    更多> #律师简介:陈薇律师,宁夏永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执业以来,一直本着勤勉尽责、优质高效的态度,先后参与办理了多起保险索赔案件、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各类合同纠纷,办案经验丰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成效显著。办案特点:善于梳理案件细节,分析归纳要点,制作案例检索报告,通过团队间的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灵活制定代理方案,力求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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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妇幼权益律师-杨旭律师
    北京天驰君泰(银川)律师事务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德丰大厦30层
    5.0

    来自19人评价

    帮助人数:74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52-0968-3485
    更多> #律师简介:杨旭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在读,北京天驰君泰(银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任北京天驰君泰(银川)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负责人、银川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杨旭律师是具有高度自信和斗争精神的诉讼律师,杨旭律师法学和工学双学位的教育背景,使其在为客户处理复杂案件和项目时能更为全面并迅速找到解决问题的恰当方案。杨旭律师的执业领域是争议解决,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民商事相关领域诉讼和仲裁,杨旭律师同时专长于刑事辩护,尤其是涉及商业犯罪方面和为企业提供刑事风险防控专项法律服务。杨旭律师曾经或正在进行的代表性案件和项目包括:为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提供常年顾问法律服务;为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常年顾问法律服务;代表公安机关和人社部门处理多起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方面的行政诉讼;代表公安机关和人社部门处理多起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方面的行政诉讼。代表腾元矿业公司进行股东除名诉讼并取得胜诉;为涉嫌走私货物偷逃税款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办理宁夏“5.12”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宁夏第一起“淘宝代购”走私案,吴忠市特大帮信案等重大案件当事人进行刑事辩护,均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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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性被表哥性侵,若在法律规定的追诉期内,可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超过期限则无法追究。对于未成年受害者,成年后仍有权依法诉求损失赔偿,时效期自年满18岁起算。性侵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受害者有权寻求法律保护和正义。社会应加强对性侵犯罪的预防和打击,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尊严。 #损害赔偿 1072次阅读
  • 若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其或其父母、监护人应借助法律机制保护其权益。具体措施包括: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诉、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人民检察院控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确保未成年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损害赔偿 1409次阅读
  •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立案准则主要包括:未经允许强行进入住宅,拒不离开且严重干扰他人生活及居住安全;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住宅并破坏、玷污、搬离物品,造成生活困扰;擅自闯入并关闭他人住所,使其无法居住;强行闯入导致更严重后果。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即可立案调查。 #损害赔偿 1454次阅读
  • 1.擅自闯入他人住所,拒绝离开并干扰其正常生活及安全的行为。2.擅自闯入他人住宅,进行破坏性或污染性活动,严重干扰其生活秩序。3.非法闯入并封闭他人住房,使其无法居住使用的行为。4.恶意闯入他人住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损害赔偿 1454次阅读
  • 在不知对方个人信息时,可通过以下方式寻求诉讼途径:首先,找已注册且具执业资格的律师,协助调查并获取被告家庭住址所在地的公安部门警方的官方记录;若此手段无效,向法院提出法律程序申请,让法院出具证明,再凭此证明向被告所在地区公安部门申请查询;规范化法院可能直接派书记员去当地公安机关询问与查询。 #损害赔偿 1257次阅读
  • 面对此类问题,建议立即报警。特别是与前妻有利益冲突时,若对方失踪超过两年,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失踪宣告。法院将发布寻人公告,期限三个月。公告期满后,法院将综合考虑事实,作出判决或裁定。 #损害赔偿 994次阅读
  • 解除恋爱关系后,女方自杀,男方一般不需承担刑事责任,因情侣间无救助义务。但例外情况包括:男方在共同住所内未救助自杀女方,或诱导女方自杀。此时,男方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 #损害赔偿 1259次阅读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第一次庭审中双方各执观点,法院认为无法确定车辆价值。庭后律师联系相关鉴定公司,确定在无车辆实物但能够提供车辆相关证件以及维修记录等情况下进行价值鉴定,最终通过司法鉴定确认了涉案车辆的价值,帮助法院查明和认定事实,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请。被告赔偿经济损失64114.78元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被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作为被告马某2的诉讼代理人,提出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原告在本案中以其名誉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被告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原告出示的证据不能证明马某2对原告之妻拜某实施了强奸行为,即使马某2与拜某之间存在不正当的婚外性行为,该行为本身不对原告造成社会评价的降低,而应由对婚姻不忠诚一方或破坏他人婚姻者接受不良道德评价,且原告出示的证据亦不能证明其个人名誉受损。最终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马某1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被告 结果: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我的价值:故原告主张的赔偿费用不应超过鉴定费用。涉案车辆已经使用过几年,车辆各处磨合程度和新旧程度也是产生本次车损的主要原因,车辆日常维护保养是否及时,是否到专业机构保养等,以及车辆前期是否就已受损等均有可能,因此应综合考虑被告的操作原因、事故前车辆新旧程度、各处磨损程度等原因,由原、被告各自承担相应的部分。最终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详细案情>

  • 代理方:被告 结果:
    我的价值: 详细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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