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裁判案例> 劳动纠纷

李龙飞与成都明胜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原告:李龙飞,男,1995年4月25日生,汉族,初中文化,云南省盐津县人,住盐津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美玲、邹治国,重庆中钦(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成都明胜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述明,公司总经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780137445U。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银河北街1号锦西生活广场五楼。
被告: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11756300XA。
法定代表人刘宝,公司总经理。
住所地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2号。
被告: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乌东德金属结构工程项目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8MA6K7KWR34。
负责人梁世新。
住所地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三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卢熙舜,男,1974年4月16日生,汉族,本科文化,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员工,住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
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周进,男,1980年1月5日生,汉族,中专文化,四川省都江堰市人,住都江堰市。
原告李龙飞诉被告成都明胜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乌东德金属结构工程项目部、周进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1日受理。
经审理查明:原告李龙飞是被告成都明胜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员工。
2016年5月23日下午16时左右,原告在被告成都明胜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乌东德水电站右岸地下电站6#尾水调压室进行锚索施工取测力计作业时,因油泵油管突然断裂,导致原告从平台摔下,当场昏厥并脑部出血。
本院认为,原告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原告本可通过工伤程序获得赔偿。
如双方对原告和被告成都明胜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争议,因该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畴,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是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置程序。
本案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本院起诉。
本案原告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原告在未对该损伤是否属于工伤进行认定,也没有进行劳动仲裁的情况下,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向本院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
故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李龙飞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558元,免予缴纳。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杜海峰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陈德彬

其他劳动纠纷案例:

下载本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7/01/15 星期日 16:00:00

审理法院: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