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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身出户的结婚协议无效,为女方争取合法离婚补偿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首先,本案是一宗发回重审案件,当事人由于代理人没提及当事人有长期的精神障碍疾病,没想到被告突然提交的一纸《结婚协议》,让她被判决净身出户。判决后,她才另找到我,我分析后,帮他整理了《结婚协议》签订前后,她由于精神疾病的问题的治疗记录,结果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发回重审过程中,我方变更诉讼请求,增加了婚姻法及司法解释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切渠道。包括要求分割男方婚姻存续期间的五险一金的个人缴费部分等,还要求对患病的女方从男方的个人财产中适当帮助。这就是为了,即使《结婚协议》有效的情况下,这位患病及低收入的女性能得到基本的生活支持,不至于净身出户,这也是利用法律保护弱势群体的精神。

  发回重审过程中,我方提交了大量病历、医疗报告等证明原告在签订协议前后一直在服用精神性药物,也有多年的严重精神障碍。以此说明这不是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样,我们也引用了大量的法律条文的强制性规范,证明这份协议完全是剥削妇女合法权益的协议。结果,由于签署时没有证人证明签署过程中原告处于精神正常状态,所以无法说明《结婚协议》是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无效。

  最终原告也因此获得胜诉。办理这个案件,我深有感触,作为法律人,不是什么都是金钱至上的,有时候也需要我们运用法律知识去帮助社会上被欺负的弱势群体的。看到他们得到胜诉后放下心头大石的喜悦,我们代理人多辛苦也是值得的,因为我们用我们的专业,让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这正是我们法律人应该做的。也说明了,不要畏惧案件的艰难,相信法律的公平正义,排除万难,充分准备,那么始终会有得到公平正义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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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9/11/18 星期一 16:00:00

审理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标      的:750000元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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