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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辩护 大幅减刑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有效辩护,大幅减刑

  王XX诈骗罪起诉量刑建议四年至六年,辩护后宣判隐瞒犯罪所得罪而重获自

  案情: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苏XX,王XX,无视国家法律,共同或单独诈骗作案,其中,被告人苏XX参与诈骗作案17次,财务价值317299元,数额巨大,被告人王XX参与诈骗作案14次,财物共价值235669元,数额巨大;二人利用电信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因此,建议以诈骗罪对苏XX判处六年以上八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王XX判处四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所起的作用:

  该案件,王XX的家属看到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后,通过朋友介绍委托本律师辩护,本律师阅卷后认为:起诉书中指控王XX涉嫌犯罪“参与诈骗14次,财物共价值235669元”证据并不充分、事实不清楚,而且量刑过高。经过两次庭审,审判阶段检察院申请两次延期,最终变更罪名,将检察院起诉的诈骗罪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裁判结果:

  1、被告人苏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被告人王X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案件分析:

  通过有效的庭审辩护,对案件的定罪和量刑、以及证据进行充分辩护,最终,我的当事人的刑期从量刑的四到六年,到判决为1年5个月,除去羁押的期限,很快就可以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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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8/09/18 星期二 16:00:00

审理法院: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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