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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章X1、章X2、章X3、黄X、李X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南昌县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章X1,男,2001年因犯妨害公务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因本案于2015年10月19日被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一千五百元,2015年12月8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6日被取保候审,同年11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南昌县看守所。

  辩护人祝XX,江西平常心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鄢彬,江西XX。

  被告人章X2,男,因本案于2015年12月18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6日被取保候审,同年11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南昌县看守所。

  被告人章X3,男,因本案于2015年10月20日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2015年12月8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6日被取保候审,同年11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南昌县看守所。

  被告人黄X,女,因本案于2015年12月8日被刑事拘留,2015年12月30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11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南昌县看守所。

  被告人李X,女,因本案于2015年9月1日被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一千五百元,2016年5月3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3日被取保候审,11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南昌县看守所。

  辩护人万XX,江西XX律师。

  审理经过

  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检察院以南检公诉刑诉[2016]45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章X1、章X2、章X3、李X、黄X犯开设赌场罪,于2016年11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检察员邓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章X1及其辩护人祝XX、鄢彬、被告人李X及其辩护人万XX,被告人章X2、章X3、黄X均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请求情况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7月至8月,被告人章X1、章X2、章X3以营利为目的,在南昌县幽兰镇涂村老年活动中XX等场地,合伙提供牌九等赌具聚众赌博并抽头渔利,随后被告人黄X、李X也入伙进来。被告人章X1等五人开设赌场持续二十多天,非法获利人民币六七千元。

  2015年12月7日,被告人黄X、章X1、章X3被抓获归案。2015年12月18日,被告人章X2被抓获归案。2016年5月31日,被告人李X向公安机关投案。

  本院查明

  另查明:被告人章X12001年因犯妨害公务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章X1、李X均系残疾人。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且有证人章X4的证言,归案经过,刑事判决书及残疾证等相关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章X1、章X2、章X3、李X、黄X以牟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吸引多人参赌,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因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适用的法律规定恰当。案发后,被告人李X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被告人章X1、章X2、章X3、黄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均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章X1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章X1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章X1有坦白情节的意见,被告人李X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李X具有自首情节的意见,均与事实相符,本院均予以采纳。为维护良好的社会风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章X1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1月21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罚金已缴纳)。

  二、被告人章X2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1月21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罚金已缴纳)。

  三、被告人章X3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1月21日起至2017年3月1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罚金已缴纳)。

  四、被告人黄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1月21日起至2017年2月25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罚金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五、被告人李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1月21日起至2017年1月27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罚金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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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6/11/28 星期一 16:00:00

审理法院:南昌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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