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2018年,吴某某因涉嫌在网上开“时时彩”平台被重庆市公安局xx分局以开设赌场罪刑事拘留。
辩护过程:
吴某某委托辩护律师介入后,通过查阅刑事拘留通知书、询问吴xx家人、数次会见吴xx后,在了解案件基本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辩护律师认为吴xx实际上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仅偶尔参与赌博,无赌博恶习,未以赌博为业,且有无组织、开设赌场平台的行为,吴xx仅构成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最多予以行政罚款、拘留,而不构成刑事犯罪,不应予以刑事拘留。
律师工作:
1、 查阅刑事拘留通知书等文件,审查拘留程序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2、 询问吴xx家人,吴xx的工作情况和收入情况,以及平时的表现,及时收集相关证据。
3、 数次会见吴xx,了解基本案情。
4、 数次联系办案民警,交流案情。
5、 根据掌握的资料,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联系办案民警,帮助家属办理取保候审。
6、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使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为维护吴xx的合法权益,向重庆市xx区检察院交《建议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建议重庆市xx区检察院对吴xx不予批准逮捕。
辩护结果:
重庆市xx区看守所于2018年作出《释放证明书》,释放书载明:“兹有吴xx,性别男,出生日期xx年xx月xx日,住址xx,因开设赌场于2018年xx月xx日被刑事拘留,现因不应当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4条之规定,经重庆市公安局xx分局决定,予以释放”。
最终,吴xx因不构成犯罪,获无罪释放。
其他刑事诉讼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8/01/31 星期三 16:00:00
审理法院:渝北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