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案例内容建议格式:
案情简介
A与XX系朋友关系,XX与C系夫妻。A与XX均自行经营公司,XX向A表示希望A向起提供部分借款,其愿意按照月息三分支付利息。A在双方达成一致后即向XX提供了借款,后双方一直存在借还往来,直到XX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A欠款,此时经双方结算XX尚欠A 借款90余万元。XX表示希望A再向其提供借款200万元,用于周转,她会很快将全部欠款连本代息还清,否则,其资金链断裂,恐怕连现有的90余万元亦无法偿还。
办案经过
A找到律师,咨询是否可以为其提供200万元借款。律师意见是目前资金链断裂,对外有大额外债,除可以提供足以偿还债务的资产抵押担保,否则最好不要再提供借款,并且应当尽快起诉,同时因了解到XX房子资产均为婚后财产故告知A尽量让XX的配偶也在借条上签字确认。A联系XX要求提供抵押担保,XX满口答应,但是双方一起到房管局是,XX谎称房产证没有带,后又谎称房产证抵押在了银行表示无法办理抵押贷款。A遂委托律师代为起诉。律师接到诉讼后,结合该案件的特殊性,尽快办理诉讼立案,并且办理的诉讼保全,将该套房产进行了查封,避免其转移财产,或者其他债权人起诉时取得优先处置权,并最终取得胜诉的判决,也因属于首保法院取得处置权。
案件结果
该案最终判决A胜诉,支持了A全部诉讼请求,并且业已执行完毕。目前XX与C对外有大量债务,如当时不及时提起诉讼很可能因为债权人均起诉,对现有资产进行比例分配。
其他夫妻债务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7/02/21 星期二 16:00:00
审理法院: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