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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X危险驾驶罪成功缓刑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委托人李X醉酒驾驶被交警部门查获,后不配合交警工作,并被新闻记者披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以下情节的从严掌握缓刑的适用:①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负事故主要、全部责任或者逃逸的;②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③醉酒驾驶校车、大型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的;④在被查处过程中有逃跑、抗拒检查、让人顶替等行为的;⑤在诉讼中,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⑥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的;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⑧其他从严适用缓刑的情形。

  监于当事人情节较为恶劣,且血液乙醇浓度较高,缓刑概率较低 。在经过我所刑事辩护团队的积极沟通,并建议委托人认罪认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并了解到委托人家内有幼女需要抚养,向司法机关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及辩护意见。最终取得了缓刑的良好效果。委托人向我所刑事辩护团队送来锦旗,表达感谢。 我所认为:

  1、被告人积极认罪认罚,此前从未受过酒驾或醉驾处罚。

  被告人李X在被公安机关查获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积极认罪存在自首情节,并且主动足额缴纳罚金,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此前被告人一直遵纪守法,无前科劣迹,特别是从未因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情况。因此,从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及一贯表现来看,应当依法从轻处罚。

  2、被告人无社会危险性,符合判处缓刑条件。

  被告人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认罪悔罪,无再犯罪危险,对其宣告缓刑对户籍地或居住社区无不良影响,且被告人不存在危险驾驶案件中不应当缓刑的情形;被告人系离异,家中有9岁幼女需要抚养。因此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判处缓刑,更能彰显刑罚的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综上,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李X危险驾驶情节轻微,未造成损害后果且积极认罪认罚,恳请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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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9/08/08 星期四 16:00:00

审理法院: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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