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经过二审辩护,二审法院认为量刑过得,撤销了一审对被告人刘某某死刑立即的判决,改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我的价值:在侦查阶段,在律师的积极申请下,为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提出辩护意见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受雇佣为非法采矿的人员,未参与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不以犯罪论处。检察院完全采纳了律师的意见,依法对当事人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我的价值:经过辩护,取得从轻处罚!
工作地点:四川-成都
四川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