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新宝律师,毕业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专业,现执业于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领域。
具借条时的常见陷阱1、打借条时写错名字包括:(1)以绰号、昵称、小名等出具借据;(2)故意将名字写成别字,如将“张锋”写成“张峰”;(3)以与身份证姓名不同的曾用名出具借据;(4)以不易辨认的潦草字体签名。在上述情况下,一旦在诉讼中被告否认
机动车抵押合同 甲方(抵押人):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抵押权人): 地址: 为担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向乙方借款元债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履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