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证据充分,团队律师代理被告,利用专业知识“扳回一城”
律师价值:本案虽然部分败诉,但委托人在委托时告诉我条子是他自己打的,他认可这笔钱,让我应诉一下,我提出可以机会减少损失。
本案中律师专业素养在结合对方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发现,起诉状提出第二张条子是利息,但表述为借条,代理人根据借贷合同为实践性合同,第二张条子借贷关系并未实际缴交付资金,借贷不成立,而且利息的约定也存在问题。法庭上又禁止反言,原告只能撤回对54000元借款的诉请,后续该款项委托人确实也未支付。 委托人即便是放弃,专业律师应当进行专业评估,力争实现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