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亨春是实战派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开阔的办案思路.独到的析案见解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在民事.经济.行政.刑事案件及非诉法律事务的代理过程中屡创佳绩.赢得了好评
在2011年8月13日实施的《最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其具体解释规定如下:“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