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乔,女,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从2012年毕业至今一直从事法律相关工作,从2017年独立执业至今已独自承办上百起诉讼案件,办案严谨,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效果颇丰。 具有丰富的企事业单位法律工作经验,精通各种民商事法律法规。熟悉企业日常运营与操作流程,对民商事合同起草、审核,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劳动争议的解决,企业法律风险的规避与防范等颇有心得。 具有丰富的刑事法律工作经验,办案逻辑严谨、认真负责,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案件。 主要部分案例: 1.北京真功夫XX有限公司与北京兴浩XX科技有限公司、北京XX贸有限公司、北京XX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2.昆仑能源投资XX有限公司与河南XX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3.北京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XX有限公司、北京XX销售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4.北京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XX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案; 5.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XX中心买卖合同纠纷案; 6.杜XX与XX矿业有限公司、北京XX科技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 7.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与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8.XX与中色XX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9.成都航天XX有限公司尽职调查; 10.重庆工业XX有限公司尽职调查; 11.XX公司30余名人员涉嫌诈骗罪(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为其取得取保候审); 12.徐XX涉嫌故意伤害和抢劫罪,代理二审(二审法院以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13.贾X涉嫌金融诈骗罪,代理侦查阶段(贾X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 14.赵X涉嫌诈骗罪,代理一审(本案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赵X对结果很满意); 15.张X涉嫌强迫交易罪(张X在一审阶段被取保候审)。 主要著作: 《开设赌场罪类案释解与法律实务》 执业理念: 坚持实事求是,善于对复杂的案件抽丝剥茧,抓住一切对委托人有利的证据和事实,在办案过程中,最大限度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坚持专业的法律服务,踏实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电子邮件: 丙方(称“目标公司”或“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电子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被申请执行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执行依据: _________人民法院作出的()__________民____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