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由于起诉后找不到被告,因此会拖慢诉讼进程。我了解到对方有到期债权,申请了冻结了被告到期债权,被告在拿不到钱的情况下主动向法院联系。由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我从发包方拿到证据,中断了诉讼时效。后由于债权人想快速解决这个问题,放弃了部分利息请求。最终如愿拿到了合同款。
我的价值:让单位承担了主要责任,避免了法院认定个人行为,减轻了处罚。根据细节让公诉机关及法院认定了事实,使当事人能够从轻处罚。
工作地点:山西-太原
山西太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