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通过律师与对方发送短信、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方式将本案关键证据固定,因此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无需承担80多万元的无理费用。
我的价值:经过律师的努力,法院听取律师的代理意见,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机及利息。
工作地点: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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