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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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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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律师,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历,专职律师,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法官工作经历,2015年辞职从事律师工作。 擅长领域:证据法与刑事实体法律适用,熟悉刑事司法裁判运作规律,精研刑事辩护技术,专职从事财产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人身伤害犯罪等刑事辩护工作。 成功案例: 1、2018年办理的朱某某污染环境一案,在一审阶段介入后,经审查发现,鉴定仪器未依《计量法》定期校验,鉴定结论不具有真实性,最后实现判决下来即释放、实报实销的辩护目标。 2、2018年办理的张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后,经审查发现“合法采矿、违法用地”系历史遗留问题,相关部委针对该问题出具过一份《调查报告》并提出了处理建议,根据该建议不应进行刑法处罚,最后该案成功实现了不起诉的目标。 3、2019年办理的刘某某故意伤害致死一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后,经审查认为,该案虽有殴打情节但死亡系轻微暴力所致,参照最高院编审的《刑事审判参考》案例应认定为过失,因此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将罪名改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另外,在审判阶段提出在案情尚未清晰时,面对警察的盘问虽未供述犯罪系自己所为,但其向公安机关提供当时监控视频的行为系行为上的自愿供述,并据此成功争取到了自首情节,最后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实现了缓刑目标(该案实现了从指控十年以上刑期到实际羁押三个多月的转变) 4、2020年办理的刘某某交通肇事一案,一审签署了实刑的认罪认罚的情况下进行上诉,在二审阶段介入后,经审查发现被告人与被害人对于碰撞发生前几秒的供述并不一致,依据被告人供述不应承担主要责任,据此通过申请交警出庭作证,得到了“由于当时没有行车记录仪、监控视频以及相关的第三方目击证人,事故认定书只是倾向性意见,不能排除被告人供述事实的存在”的事实,最后经被告人的同意,实现了缓刑的目标。 5、2020年办理的谢某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经审查认为,作为鉴定依据来源的指认人不是当时的目击证人,其指认不具有真实性,笔记本记录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在笔录中未供述判断依据系意见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最后成功减去了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6、2021年办理的刘某某诈骗案,指控诈骗金额27万,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后,经审查认为嫌疑人有如实向相关部门陈述真实情况,损失的发生并非诈骗所致系相关部门的滥用职权所致,据此,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实现了取保目标(目前仍在办理当中)。 7、2021年办理的王某某诈骗案,指控诈骗金额150万,辩护人指出《金融诈骗纪要》只具有参考意义,不得作为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依据,就该案而言,虽有虚构事实、赌博、逃匿等情节,但嫌疑人具有经济实力,有持续还款的行为,且也一直未还款进行努力,未归还部分的理由是因为疫情所致,据此嫌疑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最后在未归还借款且无谅解书的情况下,成功实现了取保的目标(目前仍在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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