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我的价值:债务被告去世,经诉讼由其遗产继承人承担债务偿还。
我的价值: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各项损失共计9万多元,各项赔偿数额只在原告请求的数额中减少了500元。
我的价值:起诉的数额全部支持,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给付原告所拒付所有物业管理服务费。
我的价值: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付清原告损失合计14万多。
工作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
内蒙古鄂尔多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