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第一,在诉讼前巧妙收集录音证据,弥补了本案诉讼时效已经经过的案件自身严重缺陷;第二,追加第三人出庭,证人出庭,弥补了现场签证没有公司盖章,只有权限不明人员签字的证据瑕疵;第三,积极收集法律法规,为我方当事人争取了不错的逾期违约金。加之诉前我们及时办理了财产保全,本案全面胜诉。最终,对方主动找到协商处理主动支付了费用,当事人公司特别满意。
我的价值:第一,及时申请证人出庭,收集证据,还原了本案并不是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不应当纳入到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的程序中,为我方当事人争取了一个程序的诉权;第二,本案应当是合伙纠纷,应当先清算,否则无法划清责任,胜了对方一个理由。第三,通过证人作证,双方当事人的对质,说明疫情并不足以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对方解除合同的求无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我方全面胜诉。
我的价值:在举证期内我积极寻找证人、书面证据,成功驳斥了对方律师认为在本案中被告个人与我方公司形成表见代理的错误说法,说服了法官,最终法官成功判决我们胜诉。
我的价值:利用原告提交的证据,我下功夫分析研究,最终结合法律和我方提交的证据为我方建筑公司争取了全面的胜诉。
我的价值:在原公司法定代表人庆幸自己可以不用支付欠付我方当事人工伤待遇赔偿款的时候,我们将该笔债务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很快为当事人拿回了全部赔偿款。
我的价值:将上诉人认为是无效的合同驳斥并使法官认可了我的关点,同时,上诉人还以合同中所盖公章属于伪造提出抗辩,经过法庭对质上诉人也哑口无言,最终法官全面支持了我的代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