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广东律师 > 广州律师 > 广州高空坠物律师
  • 广州高空坠物律师-刘艳茹律师
    广东德寰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 天盈广场东塔1131
    5.0
    帮助人数:452
    #律师标签: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9-7550-0040
    更多> #律师简介:刘艳茹律师,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多年,现为广东德寰律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劳动仲裁及诉讼,工伤赔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法律顾问等领域。在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中都能保持与当事人及时、有效、良好的沟通,欢迎咨询沟通,我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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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高空坠物律师-李佳晖律师
    广东秉甲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城市广场33楼
    0.0
    帮助人数:955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4-2400-6019
    更多> #律师简介:李佳晖律师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自执业以来代理了各类民商事、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不同类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始终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通过自身专业知识,尊重案件客观事实,注重诉讼主体及法律关系的审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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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高空坠物律师-窦艳华律师
    广东隆仁律师事务所 广州
    5.0
    帮助人数:586
    136-5077-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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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高空坠物律师-广东德约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德约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硕四路12号广州平安财富大厦2107
    5.0

    来自339人评价

    帮助人数:9999+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5-8875-9888
    更多> #律师简介:曾颖律师,专注于企业风险防控及合规、保险、金融、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等领域,具备相关领域专业法律服务经验及知识背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山大学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曾颖律师具有十余年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就职于三希科技集团、广州滚石移动网络有限公司、网易互动娱乐事业部、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从事法务合规工作,曾在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现就职于广东德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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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高空坠物律师-刘斌律师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路840号3201、3204室
    5.0

    来自183人评价

    帮助人数:4226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59-8914-9377
    更多> #律师简介: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18年至2019年度特聘调解员、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成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黄埔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第三届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广州市黄埔“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执业12年。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民间借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等案件。经典案例马某某、梁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二审刑事判决书招某、周某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二审刑事裁定书被告人王某飞诈骗二审刑事判决书广州市广播电视台、范萍人事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广州市泰索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杜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胡某某、吕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广东某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湖北巨力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人民政府、陈燕妹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卢某1、卢某2法定继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曾某与陈某某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杜某某与杜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社会职务: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黄埔“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成员第三届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18年至2019年度特聘调解员第一届广州黄埔区新阶层人士联谊会律师行业分会理事广州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所获荣誉:2016年至2018年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美业分会法律顾问广州市中立社专家律师志愿者“2018年度广州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2014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维护社会稳定奖2013年度法援优秀奖社会活动2018年第一期珠江“劳动法(黄埔站)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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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高空坠物律师-冯利娟律师
    广东法盛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
    5.0

    来自22人评价

    帮助人数:446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6-8025-6625
    更多> #律师简介:冯利娟律师,具有10多年企业法律事务职业经验,对企业事务非常熟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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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高空坠物律师-梁宏熙律师
    广东梵君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83号2层
    5.0

    来自662人评价

    帮助人数:1938
    #律师标签: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9-2617-6020
    更多> #律师简介:实事求是地运用法律,维护每一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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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高空坠物律师-邹海燕律师
    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2号高德置地冬广场H座42层
    5.0

    来自395人评价

    帮助人数:429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5-6524-3790
    更多> #律师简介:邹海燕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广东财经大学法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法学硕士,曾接受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就公司、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或代理公司、企业参与经济合同和/或其它经济活动的谈判、签约;草拟、审查、各类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代理公司企业参与各类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活动;处理公司、企业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向公司、企业高管或员工提供法律培训等。擅长代理各类民商事、经济诉讼案件:接受客户委托,处理涉及债权债务、合同、房地产、建筑工程、公司、投资、等民商事、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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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高空坠物律师-邹祈平律师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9楼
    5.0

    来自88人评价

    帮助人数:787
    #律师标签: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5-6024-1470
    更多> #律师简介:邹祈平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1911093089。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纠纷,劳动纠纷及刑事辩护、法律顾问。工作语言:普通话、粤语、客家话。从事法律行业5年以上,办理案件经验丰富,办案态度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深受广大当事人的好评。流水之为物也,不盈科不行;君子之志于道也,不成章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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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高空坠物律师-刘婉芬律师
    广东雄宇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76号富力盈隆广场2010-2012房
    5.0

    来自1077人评价

    帮助人数:9999+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50-1871-1849
    更多> #律师简介:刘婉芬律师擅长于处理公司日常经营法律事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及刑事辩护,曾成功为刘某某等涉黑案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办理取保候审,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已办理数百件相关的案件,善于为当事人争取权益.为其制定有利的诉讼方案.以达到好的诉讼结果,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欢迎来电阐述案情提问咨询!(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可以搜索关注“晌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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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师 广州律师 广州高空坠物律师
  • 高空坠物事件属于治安案件,但派出所无权追责。根据我国法律,高空坠物被视为侵权行为,不属于派出所管辖范围。然而,受害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或通过私人协商寻求解决方案。派出所虽然不能直接处理,但可以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确保公众安全得到保障。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公众应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损害赔偿 1333次阅读
  • 高空抛物未伤人时,公安机关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理,若构成犯罪则追究刑责。若抛物致人受伤且无法确定侵权人,抛物可能涉及之处的所有建筑使用者需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此规定为受害者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业主证明无过失相对容易,遵循“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损害赔偿 1198次阅读
  • 高空坠物导致他人损失惩罚标准:无法确定责任人时,除非能证明无过失,建筑物所有者需赔偿;故意抛掷且情节恶劣者,责任人负刑事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安全保障职责,需承担补偿责任。 #损害赔偿 1344次阅读
  • 高空抛物未造成实际伤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给予警告或罚款。恶劣情节者面临拘留和罚款。因此,高空抛物无疑属于非法乱纪的范畴,对于情节严重者,将会被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损害赔偿 1415次阅读
  • 高楼泼水可被视作高空抛物行为。如有人恶意从高处向下倒水,属违法行为,可报警请警方判断其是否构成犯罪,通常以其是否威胁公共安全为依据。我国法律严禁高空抛物,如因此导致他人受伤,侵权者需依法赔偿。因此,请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损害赔偿 1296次阅读
  • 高空抛物未造成伤害,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执行,警告或罚款不超两百元;情节严重者,拘留五至十日,并罚款不超五百元。我国严禁高空抛物,违者将受法律制裁,情节恶劣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损害赔偿 1102次阅读
  • 高空坠物的管理职责归属于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县级规划局。遭遇此类事件,应首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他们调查确定侵权责任人。随后,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损害赔偿 1145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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