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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电子产品在质保期外出现质量问题,建议首先与商家沟通协商,争取退货或更换。若协商无果,可上诉至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注意保存相关证据。若产品无明确质保期限,则无需担忧。在保修期内,用户享有免费维修权益,如遇商家拒绝维修或以缺备件为由推脱,属霸王条款,可投诉举报。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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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售卖过期商品不应由店员负责。员工虽可能因疏忽导致过期商品上架,但超市应通过内部规章制度处理,而非要求员工赔偿。特别是涉及接近保质期的商品,更不应强加责任。超市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自行承担风险。员工无需对过期食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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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规,管理机构有权采取书面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措施,督促企业修正过失。对于欺诈消费者行为,如销售伪劣产品、虚报商品重量、隐瞒商品真相等,将受到严厉处罚,包括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对于因欺诈引发的索赔,商家应补偿消费者三倍价款或费用,最低赔偿额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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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销售商若存在违法行为,将面临法律严惩。执法机关有权勒令停止违规产销活动,收缴伪劣烟草制品,罚款货值总额的50%~3倍,没收违法所得,并可能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呼吁烟草销售商遵纪守法,共同维护行业秩序,杜绝销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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