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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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并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的法律。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颁布时间:2021-10-23 执行时间:2022-01-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并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是为了规范和加强陆地国界工作,保障陆地国界及边境的安全稳定,促进我国与陆地邻国睦邻友好和交流合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颁布时间:2021-10-23 执行时间:2022-01-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宪法而制定的。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最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文包括总则、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法律责任、附则共九章八十五条。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颁布时间:2018-12-29 执行时间:2018-12-29 -
《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已于2019年9月27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的法规。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大(含常委会) 颁布时间:2019-09-27 执行时间:2020-01-01 -
《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共7章58条,包括总则、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使用和维护、法律责任和附则。 《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绍兴市实际,制定的法规。
颁布单位:绍兴市人大(含常委会) 颁布时间:2020-12-04 执行时间:2021-01-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宪法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于2015年12月27日发布,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颁布时间:2018-04-27 执行时间:2018-04-2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是为了加强国防交通建设,促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发展,保障国防活动顺利进行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9月3日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颁布时间:2016-09-03 执行时间:2017-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