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盾(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最近回复:
您好: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第十条 申请家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一)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二)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三)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四)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您的父母如符合上述条件即可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请咨询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或关注区政府网站公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