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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公务员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 倘使身份那么该如何妥善应对这般棘手的问题呢?在此,我们向您提供以下诸种可能的解决之道供您参考: 1.诉求和解解决。 此为首要应对之策,务请尽力与借贷方进行深入对话协商,期盼达成相应的兑现债务协议。 2.提请仲裁部门审理。 如若协商无果,便需考虑申请进入仲裁程序或者选择径直向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权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必须精心准备书面形式的诉状及相关的证实案件相关事实资料,比如所涉借款合同、转账支付记录等等,之后将它们正式提交至有权审理的院机关。 3.寻求法院组织调节。 作为债权人的当事人,也可考虑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正式书面的调解请求书。 4.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若法庭宣判过后,仍旧无法迫使债务人按时还款,债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由审判机关下令对债务人财产实施查封、拍卖等强制性措施,力图确保债权得以实际实现。 5.运用法定权力保护权益。 若对方持续抗拒执行法庭裁决,债权人可考虑向法院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 并且同时可以通过司法建议的途径,向债务责任人所属的单位、公务员管理机构以及监察委员会通告其未能履行判决义务的事实,以此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律责任。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采用上述任何步骤的时候,都必须严格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规范行事,防止由于采取不当手段而导致损失程度加剧甚至引发其他不良后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024-03-30

当事人对执行裁定不服怎么办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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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执行裁定持有不同意见者,可采取以下相应步骤: 首先,向上一级法院提交复议请求。 在收到执行裁定书之后,如若对裁定不满,有权于收到裁定书之日起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复议申请。 1234567其次,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当执行行为涉嫌违背法律要求时,当事人及有利害关系人均有权向负有执行职责的人民法院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法院于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之内进行严格的审核与评估,并就此提出裁定。 234578再者,可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若对法院所做裁定仍心存疑虑,申请人具有选择原告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力。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原告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详细的起诉状,且根据被告人数附上相应副本。 9值得注意的是,在提出异议或复议请求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要确保在法定时间范围内进行。 倘若当事人超过规定期限仍未提交异议或复议申请书,将很可能被认定为已经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024-03-30

抵押物被债务人卖了担保人怎么办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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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抵押物遭受债务人处分,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其价值,或提供与其减少价值相等之担保。 若抵押人无法履行此项责任,则抵押权人有权利要求债务人立即偿还其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2024-03-30

他欠他,他又欠我该怎么办三人债务纠纷他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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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他向他负债,而他又对我负债,如何妥善处理? 关于三方面临的债务争议的妥善解决方式如下所示: 债权人有权自由选择与债务人进行直接磋商,寻求与各方共同接受的调解方案,提出仲裁申请,正式向审案机关提交支付令或提起诉讼等多种途径。 值得指出的是,支付令作为民众法院依照债权人的申请而产生的一种权威法律文件,能够有效督促债务责任人按照该法令的要求承担特定的给付责任。 然而,若支付令发布之后,债务人表示对其有异议,债权人仍然保留着进一步提起诉讼的权利。 一旦法院的判决书最终获得确认且具有了法律效力,如果债务人仍未按照判决书的要求如期偿还债务,债权人则可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在此,需要遵循《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即关于以支付现金为主要义务内容的借贷事项,除非法律另行做出特殊规定或各方达成特别约定,否则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用实际履行地点的法定货币来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2024-03-30

高空抛物没砸到人了怎么办?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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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针对无事故损失的高空抛物事件,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地定位肇事人员,明确告知他们高空抛物的违法行为及其潜在的危害性,强调其可能会遭受的治安处罚,并通过劝导和教育手段让其不再违规。 同样,在接到无事故损失但涉及高空坠物的投诉后,警方将会迅速出击,赶赴事发现场,详细收集相关信息,包括情况细节、案件进展等,同时积极展开走访问询和安慰工作,并确保对案件的后期跟踪访问。 警方在接到关于高空坠物的投诉或事件报告时,必须立即着手进行调查,迅速准确地辨别出物品抛掷的具体方向、楼层号码以及位置,尽一切努力追寻违例者; 然而,若无法找到高空抛物行为的责任人,且所有人、管理者或者使用者都不能证明自己对此毫不知情,那么就应当视为这些群体需对此次事件负起相应的侵权责任; 依据事件情节轻重度而定,情节轻微者将依照治安管理规定进行处分,而情节较为恶劣者则可能被判定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甚至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下行为之一者,将被处以五至十天的拘留期并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相对减轻者则可能只受到五天以下拘留或是五百元以下罚款惩罚: 1.发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向公共场所投掷虚假的爆炸性、有毒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以分散公众注意力的; 3.扬言要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散播恐慌情绪的。 关于高空抛物事件,即使财产和人身伤害不是由物业管理公司直接造成的,其仍需要在特定情境中负起一部分完善善后事宜的责任,因为物业管理公司拥有着管理整个小区的公共秩序,或者保护所涵盖地区秩序的重要责任。 高空抛物,这无疑是对小区公共秩序的破坏和公共安全的威胁,如何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出现,便是物业管理公司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3-30

接受方是否有权变卖该标的物,双方关系为恋爱关系的,而标的物是二手笔记本电脑,也没有明确证明借予的,既没有明确证明赠予?

吴洪毅律师

吴洪毅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看到你的留言,接受方是以什么理由拿到电脑的?当时双方是怎么约定的?

2024-03-30

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规则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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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当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下达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书或是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拆迁决定等生效之后,会使得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亡等产生实际效果。 在这类情形下,判决书、仲裁裁决或是政府征收决定均拥有清晰明了的生效期间。 换句话说,在这些法律文件尚未生效之际,相关的物权状况并不会有所改变,直至有关法律事件在其各自的生效日期起方能引起物权的有效变化。 对于此类判决或者仲裁所引发的有关物权变更的执行行为,当事人无权提出行政复议的要求,同时也不能进行行政诉讼。 然而针对由地方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合法权益受到此决议影响的当事人有权通过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导致的物权变动】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判决、仲裁或者政府征收决定都有明确的生效时间,即在未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物权没有变更,只有法律事件生效后,物权才发生变更。而对判决、仲裁两种情况发生的物权变更执行,当事人不得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024-03-30

交房后不装修要交物业费吗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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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确实,依照我国《民法典》之规定,自开发商将房产交至房屋所有权人手中之日起,即须承担相应的物业费用义务,不论该房产是否已经进行过装修或居住者是否已迁入并实际使用。 然而针对前述情况,相关业主可尝试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商议,提出缓缴或部分减免物业费用的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2024-03-30

父母死后姐姐有义务养弟弟吗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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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双亲离世之后,具备经济承受力的兄长或姐姐对年幼尚无独立生存能力的弟弟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依据现行法规,当父母丧失了生存能力或是无法承担起抚养孩子的重任时,有负担能力的哥哥或姐姐便需担负起扶养弟、妹妹的责任。 若是由经过哥哥、姐姐抚养成长起来且已具有经济能力的弟、妹妹,应对那些既丧失劳动能力、又缺乏经济来源的兄、姐负有扶养之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2024-03-30

劳动合同改签劳务合同合法吗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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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劳动者与雇主达成共识的前提下,可以对原有的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并转化成为劳务合同;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变更合同内容,以保证合同得以公平公正地执行。 若雇主单方面更改合同条款,则构成了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劳动者有权予以拒绝。 如因这种情况而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那么雇主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按照劳动者每在该公司服务满一年就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