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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1

个人办理规划许可证是怎样收费的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1、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都是不收费的。只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才收相关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23-07-11

独立适用附加刑,附加刑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适用。这里的“可以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 附加刑的开始执行的时间要看附加刑的具体种类。刑法中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这些附加刑既可以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罚金、没收财产由人民在判决生效后即时执行,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在主刑执行完毕后执行。

2023-07-11

工伤鉴定多少钱,鉴定后伤情加重该如何办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您好,关于工伤鉴定多少钱,鉴定后伤情加重该如何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鉴定后伤情加重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2023-07-11

拆迁许可证是违法取得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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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拆迁许可证是违法取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迁。拆迁人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用地批推文件、拆迁计划和方案,经拆迁主管部门审查,认为拆迁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后,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给拆迁人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当经过审查发现拆迁工作不符合法定条件时,应当要求拆迁人进行修改和补充,并不得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2023-07-11

怀孕5个月,有医院开的病假条,公司不允许我请病假可以告公司吗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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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用人单位有权不批准.但当事假原因达到影响职工生存和生产时就不得拒绝。   从原则上讲,事假的批准权在单位。当然,请病假、婚丧假、晚育护理假等也都需要公司批准。但是公司对于员工请病假只有形式上的审核权,只要员工拿出有效的病假证明,单位不能不批准。有位“三期”女员工请病假,病假证明上只有一行字:“怀孕十二周。”单位说你没见你有什么病啊,我为什么要批准你的休假?这算什么话,她可不可以休假不是你单位说了算,也不是她本人说了算,而是医生说了算。医院出具了有效病假证明,她就可以按照规定休假。   其实从广义上讲,婚丧假、晚育护理假等也是各种特殊的“事假”,各有各的事么,但是对于请假条件、日期、待遇等法律分别都有明文规定。员工有以上重要私事需要处理,符合有关规定的单位应当批准,而且工资照发,当然具体的休假日期双方可以协商,单位有统筹安排的权利。所以婚丧假、晚育护理假等实际上是一种“法定福利事假”。   此外,员工还有一些私事也需要及时处理,但是“法定福利事假”的享受范围不可能定得很宽,否则员工天天有事,就别上班了。而“法定福利事假”之外,还有“非法定福利事假”,即一般所称的事假。

2023-07-11

今天在在一个工厂面试,经理说加班费1比1,我想知道是什么意思,加班费多少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工厂加班费按照具体法律法规规定来算,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3种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023-07-11

公司社保加人应该如何办理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员工以前没交过保险,则携带人员增加表、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去社保局相关窗口办理人员加入。如员工以前交过保险,则需要以前公司所在地区社保中心提供缴费凭证,拿此凭证和人员增加表、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去社保局窗口办理人员加入。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如何计算保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1、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2、缴费比例缴费比例,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费率。我国《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的征缴费率并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我们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

2023-07-11

连续加班后发生颅脑出血算工伤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算,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023-07-11

我工令36年是特殊工种,应开养老金多少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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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养老金金额是要由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的养老保险政策和当地的实施细则测算之后才能够知道的,单凭“工龄36年,是算不出来的。 目前我国测算养老金金额,跟三个因素挂钩: (一)缴交社会保险基金的年限(也就是俗称的“工龄”),缴交社会保险基金年限越长的,养老金金额越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把工龄档次分为15年、20年、25年、30年、35年、35年以上六个档次,档次越高,养老金金额越高。也有地方不分档次,有一年工龄算一年工龄,最高工龄44年(按照16周岁上班,60周岁退休计算)。 (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简称“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越高,养老金金额也越高。 (三)退休上年度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简称“地区差别”),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养老金金额也越高。

2023-07-11

怎么证明加班的事实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哪个劳动者在上班的时候就想着有一天要跟用人单位打官司主张加班费,所以就不能要求劳动者具有收集证据的责任和义务。 而如实记录工作时间是用人单位依法发放工资的重要依据和保证,用人单位对工作时间的如实记录不仅是管理上责任也是法律上的义务。否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考勤人员的工资就应当由劳动者支付了。所以,本人认为将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安排由劳动者来承担,加重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制订和修改法律是立法者的事情,对于大多数法律服务人员来说如何执行已经颁布生效的法律显然更为重要。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形式,我们看看劳动者可以提供的加班事实的有关证据。 (一)书证:书证是依据文字、符号、图形等书面表现的内容来记录事实的证据材料。 在有关加班费争议中,常常以考勤卡、工资表、电子考勤记录表等形式出现。但这些东西一般均由用人单位记录和保管。所以,当劳动者有机会拿到上述资料时应尽量复印一份保留,如果能保留原件就更好。 (二)视听资料:现在的工业园或企业很多都装了闭路监控设施,这些设施的录像也可以证明相关企业员工的工作时间。 但这些录像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能够获取的。劳动者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调查取证。另外,劳动者还有一种主动获取的方式,就是自己主动录制视听资料。这样做当然有点难度。但谁叫最高院的把举证责任叫到劳动者身上呢 (三)证人证言:知道案件相关情况的人所作的言辞陈述就是证人证言。 在劳动争议中,几乎没有还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员工会站出来为正在与用人单位打官司的员工作证的。但不妨碍寻找已经离职并知道相关情况的前员工来作证,或者与用人单位打官司的员工之间互相作证。虽然对方会以存在利害冲突否认证据的有效性,但只要是符合客观事实的证据就应该大胆向办案机关提出,有总不比没有好。 (四)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也是证据的一种。 你别指望用人单位在加班时间上跟你做同样的陈述。所以,就需要劳动者或其代理人作出符合客观事实的合情合理详细的陈述,再辅以其它的证据材料,达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劳动者可以从上述四个方面搜集和提供加班时间的证据。对于遇到不能提供的情况,要充分利用最新解释中关于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的规定,积极提供线索,将举证责任转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