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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了好多字,开发商不办理了,土地手续没办好,现到期了,半理合法手续,有开发商想开发,我的土地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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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能不能鉴定护理期限
解析: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期限的问题,实际上劳动能力鉴定并未设立明确的期限限制。 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尽早进行鉴定往往能为被鉴定人带来更多利益。 这主要是因为,随着事故发生后的时间推移,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往往能够得到更充分的康复,相应地,可能导致伤残评定等级有所降低。 关于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流程,依照法律法规,当因工伤事宜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应由用人单位、受到工伤影响的劳动者本人及其亲属或其他被授权代理人,遵循以下规定的时间期限,向所在城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鉴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物上之债有哪些
解析: 所谓物上之债,即是指那些"伴随物品而生的债权",也就是说它是以特定物作为基础所产生的债务,代表性的形式如地役权等。 然而在这一债权关系中,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与特定物紧密相连,必须依据法律明文规定并需要进行公开公示。 物上之债具备了债的固有的性质,仅仅仅限于对特定主体进行约束,同时还具有物权的特性,其显著特点在于它深深扎根于特定的客体之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八条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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