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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滨律师抚顺 当前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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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本科 中国政法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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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建设工程纠纷 金融保险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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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龙律师本溪 当前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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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合同事务 房产纠纷 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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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淑兰律师阜新 当前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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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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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治律师沈阳 当前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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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本科 辽宁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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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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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玉律师沈阳 当前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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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硕士 辽宁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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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征地拆迁律师回复
土地动迁,征收现在属于国家还是村民个人?
您好,具体的情况可以电话沟通一下...
耕地占用补偿标准是多少
解析: 关于社会保险中参保人发生不幸后的赔偿规定共有以下几点重要内容: 首先针对在工作过程中死亡的情况,应当按照国家卫生安全预防控制中心提供并确认的标准,给予六个月的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在职员工月均工资作为丧葬补助金,另一方面,根据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数字,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予该家庭。 其次,当由于疾病或非因公原因死亡时,各地规定的抚恤金标准并不统一,这主要会受到不同省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台的相关法规影响。 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颁布此类文件,各个市级和县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需按照此规范进行执行。 此外,有关社会保险的缴纳申报流程也如下所述: 如条件允许,申请人应先从用人单位取得所需的营业执照以及员工花名册等材料。 其次,向相应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机构提交申请进行登记受审。 待以上要求满足及审批通过之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对其进行正式登记,并颁发社保卡于申请人。 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了解社会保险的补偿规定和申报流程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承包地违约需要退回土地吗
解析: 一旦承包土地方出现违约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地居民有权通过磋商途径寻求解决方案,他们可以邀请村委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对争议事项进行调解处理。 然而,如若承包方不愿进一步协商或接受调解,那么当地居民便有资格提交给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 如果上述方式均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他们亦可诉诸于人民法院启动相应的审判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违约方一旦违反合同约定,当地居民即可无条件地收回其土地所有权,事情远非如此简单明了,在整个过程中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法律诉讼及相关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要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应予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乡下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能够要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要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本领的,有权得到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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