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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临聘人员属于在职人员吗
解析: 在我们的认知范围内,临时工自然是被视为在职员工的一部分。 所谓“在岗职工”,即是指在当前所在单位进行全职工作,并且单位负责支付其劳动所得的职工(不仅限于正式长期职工,也包括临时工以及外来劳动力)。 同时,这些人还可能接受由公司派遣参加学习培训、进行劳务输出或由于病假(不超过六个月)、工伤状况、生育等原因而请假在家,但在此期间,他们仍然享受着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民法典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还起诉怎么
解析: 对于没有就保证期间进行明确约定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和债权人来说,债权人在自债务履行期限结束之日起6个月的广泛范围内均有权利随时向保证人提出负责保证责任的请求。 然而,若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结束之前便已提出了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诉求,那么该诉求应自债权人正式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作为计算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起始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合伙是个体,挪用公款怎么处理
解析: 若合作伙伴滥用其在职务中所拥有的权力,将合伙企业的资金擅自挪为己用,此种行径无疑属于挪用资金之举。 倘若情节严重,甚至有可能涉嫌触犯挪用资金罪。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可尝试进行友好协商,以便达成一致意见,即请求其中一方尽快归还该笔资金。 然而,若经过努力仍无法解决纷争,通常可采取法律手段来追偿相应贷款,或者补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挪用资金罪,作为刑法中针对特定主体所规定的犯罪类型,主要涉及到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尚未偿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性活动,抑或是从事非法活动等行为。 该罪名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对资金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其犯罪对象则是本单位内部的货币形式财产,如现金、存款、债券乃至其他证券等。 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本质上是法人)所有或实际控制,并正在或曾经使用的所有以货币形式体现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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