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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注销公司的诉讼费怎么算
解析: 针对提起宣告解散公司这一请求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其具体金额取决于案件性质的不同。 若该公司面临破产之情形,应依照破产财产总价值以及适用于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一半进行收取,然而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 更为详细的是,当破产程序结束之后,则需向申请者支付刚刚提及的破产申请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支付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申请立案时需要按如下标准支付相应的费用: 对于破产案件,费用应参照破产资产总价值进行计算并将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收费,但是最高支付限额不得超越三十万元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费用应由申请人预先全额支付。 然而,本规定中并未涉及到允许申请人提前预付申请费用的情况,反而是在案件审判结果出来之后再行缴纳,而破产申请费用则在被许可进行破产清算之后才会予以支付。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工厂不给员工买养老保险有赔偿吗
解析: 若厂商未能为其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则该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工人们无法据此寻求赔偿。 然而,若由于厂商未能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导致劳动者依照法律法规依法终止了与企业的劳动关系,那么厂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厂商未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将由相关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并在期限内支付;倘若仍未按时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将会进一步要求厂商以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比例向劳动者追加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追尾后车全责怎么赔偿误工费
解析: 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何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依据我们国家现行的相关法令法规,如果交通事件仅仅导致了对象车辆遭受损伤,并未对其驾驶员及乘客等人员带来任何形式的伤害以致于导致劳动力的损失或无法工作所产生的收入减少,那么当事人便无权要求获得误工费用方面的赔偿。 因此,索赔误工费用与否应以伤势的程度为衡量标准。 在大多数追尾事故中,由于车辆与车辆之间的碰撞力度不大,所以通常不会涉及到人身伤害问题。 对于这类情况,仅仅需要负责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车辆损失,无需承担误工费用的补偿责任。 然而,若确凿无疑地证明确实存在误工现象的话,则需按照误工期间和因误工导致的收入损失数额来进行核算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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