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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缴纳养老保险公司会负担一部分。那么在实践中由于一些原因如回乡发展、跳槽等等离开原有企业。我们缴纳的五险一金也是需要转移到现有的工作地方,那么转移的流程是怎样的?大家是否知道,下面律图的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一、省内社保转移流程
1、省内社保转移基本原则
(一)权利义务对应原则。参保人在各参保地按规定参保缴费,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本人缴费情况按规定计发。
(二)责任共担原则。各参保地要负责保管好参保人的参保缴费信息,分段计算应承担的养老待遇支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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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对于农村养老保险而言,其是可以退出,也是可以补缴的,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农村养老保险也是可以进行转移的。究竟农村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怎样办理呢?
一、迁出。养老保险保险对象因户口迁居外县、要求转移保险关系户的,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乡(镇)农保管理机构办理迁出手续。有关材料应包括转移申请书、户口转移证明等。
乡
(镇)农保管理机构查验后,应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将申请者的缴费证、户口转移证明材料、申请书及缴费记录卡上交到县级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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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上班的劳动者购买的养老保险叫做基本职工养老保险,而很多没有工作的公民如果想要购买养老保险,往往就会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当然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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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养老金,相信大家肯定都特别熟悉,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养老金又出现了一个新的概念,那就是养老金入市,那么大家对养老金入市了解多少,知道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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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社会养老保险与广大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此我国就养老保险而言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但是由于经济情况不同,政策可能也会随之而改变,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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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转移相关咨询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意外险,就是意外伤害险。通常发生意外伤害的后果有三种:意外死亡、意外残疾(按照国家标准分成不同的残疾等级)、意外受伤。也就是说,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都在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内。
2、重疾险,顾名思义,主要是保障重大疾病风险,一旦发生合约规定的重大疾病轻症,即按保额给付保险金,用于弥补患病后的治疗费用和收入损失。如果包含身故责任,那么因为“意外或疾病”身故,也可以得到赔付。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所以我们能够知道保险诈骗罪的犯罪形态认定与骗保金额以及是否有其他犯罪行为有关,小编提醒大家一定要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并且遵守法律规定。关于保险诈骗罪的其他相关知识,大家如果想要进一步的了解,可以在网站上进行在线咨询。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注册商标的转让与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变更注册人名义时,注册商标的主体并不发生改变,仅仅是注册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而转让注册商标则是其主体发生了改变,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
前者例如某商标注册人(企业)的名称发生了变化,只需办理变更登记
后者如该商标注册人(企业)将合伙企业转为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其企业名称、地址均未变化,但实质上已转变为一个新的企业法人,因此应办理转让注册手续。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向有管辖法院递交起诉书。
解析:
转让合同纠纷也就是在合同签订后因合同履行的问题所发生的纠纷,合同纠纷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1.提起诉讼时要确定好管辖法院。
2.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副本。
3.起诉时,还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诉讼费。
4.案件审结后,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按责任大小照比例分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按照法定程序处理。
解析:
1、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2、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3、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先行支付土地转让款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和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4、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让方请求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