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论是在哪一个城市只要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办理退休,办理成功之后就可以每月领取相应的养老金,那么大家知道退休需要哪些手续吗?
(一)办理退休所需资料:
1、退休申请书(A4白纸手写,并在名字处按手印);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如属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
3、申报人户口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包括户主页面和本人信息页)
......
查看全文 >>
2
有的人可能因为一些手续办理的繁琐或者自身的一些原因,导致办理退休延迟,而对于延迟期间的退休金补发问题成为许多人关注的重点,不只是退休延迟需要补发退休金,其他情况,如退休金增长,而增长部分也需要补发相关退休金,那么,退休金补发标准及原则是什么?
1、缴费年限长的退休职工养老金补发
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即增加相应额度养老金。比如广西等省区市对缴费年限满15年的,在15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每月分别补发养老金5元,湖北省相应补发3元。
......
查看全文 >>
3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现象越来越严重,而劳动人口却跟不上,所以延迟退休政策近年来一直都是社会各阶层持续热议的话题。近日,延迟退休年龄方案已经出炉,并且最新规定在2022年正式实施。那为什么要延迟退休,延迟退休政策细则是什么,下面由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下延迟退休政策的相关信息。
1、为什么要“延迟退休”?
目前我国退休年龄标准,是建国初期人均预期寿命40多岁的情况下制定的。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曾介绍称,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
......
查看全文 >>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延迟退休相关百科
-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者由于工作原因死亡时,用人单位都必须给死亡者家属死亡抚恤金,也可以安抚家属的情绪,这在我国是有明确规定的,那么大家知道死…
2023.09.22
550937人阅读
-
很多农民工一年以来在外面辛辛苦苦的工作,但是到了年底却不幸的遭遇到老板拖欠工资,这是让人非常愤怒的一件事情,为此很多农民工为了要回工资甚至…
2023.09.21
19627人阅读
-
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公务员法全文的有关知识,那么公务员法全文实施条例是什么,公务员法全文最新规定是怎样的,以及公务员法全文要如何解读,希望…
2023.09.20
98084人阅读
延迟退休相关咨询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下列标准计算:
1、2014年8月1日之前的迟延履行利息,按原约定或者判决确定利息数额的两倍计算。即原利息5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为10(含基本利息)。
2、2014年8月1日之后的迟延履行利息,按每天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同时,还需要计算一般债务利息,即约定利息或者判决确定的利息。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我国颁发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如果该年度没有安排休年假的,应该给予职工一定的补偿,补偿的标准按照职工当年工作的时间进行折算处应该休年假的天数,然后按照天数进行补偿工资报酬;如果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就不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所以说退休后如果您的年休假没有休完,是可以得到补偿的。
职工在用人单位进行工作时,如果当年度的年假没有休完也是可以得到补偿的。
我国《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中规定,单位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并且在经过职工本人的同意,在本年度不安排年假,可以在下年度进行休假;或是在本年度职工应休的假期折算出未休完的假期天数,按照工资的300%支付未休假的工资报酬进行补偿,一般情况下年假没有休完都可以得到补偿。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这需要视情况而定。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除开”法定顺延“的情形,劳动合同到期最好重新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
3、4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和终止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员工的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在三期结束后,终止员工的劳动关系,那么就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和第47条规定,支付经济赔偿金。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离职未休年假补偿标准为:《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