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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政府在把国有土地给开发商使用之后,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是可以收回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一旦收回使用权给对方造成损失后,就要给予其相应的补偿,那么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如何补偿呢?这个问题,请看下文详细解答。

2023.09.09 20075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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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

大家知道,我国实行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因而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公民对土地只是拥有使用权。我们所熟悉的“征地”,就属于收回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一种形式。那么,收回国有土地的条件是什么,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是由哪个机关发文的呢?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应由哪个机关发文

土地使用权登记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需收回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收回。县级核发的土地使用证需收回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收回,相关法规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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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

国有土地在出让之后,有时候在特殊情况下也会对国有土地收回。在有关部门部署的规定中,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做出了详细部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

甲方:【镇/街道办/管委会】

乙方:【土地使用权人】

丙方:【抵押权人,申请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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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分割房屋土地应该怎么分配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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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兄弟分家土地应平均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还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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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之规定,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只要是家庭成员均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 但在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家庭中增加的人口,要由家庭中达成共识,确定其承包经营权,并向乡镇农业承包合同委员会申报登记为共有人才合法。 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

农村土地确权后确权的土地还可以分割吗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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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后农民还可以再次分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流转经营权可抵押贷款吗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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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相较于其他贷款,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需要提供的个性化资料主要是3项:土地流转经营权权属证明材料,包括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等;地上(含地下)附着物情况说明资料;发包方及流出方同意抵押以及同意金融机构处置抵押物的书面证明材料。借贷双方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后,还需到县农办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金融机构取得《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他项权证》后,即可根据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农村土地被侵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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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侵占可以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反映情况。非法占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刑法》第342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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