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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送达是它是指法院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交付给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那么,民事送达方式有哪些方式呢?
一、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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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接受原告的诉讼请求,确定立案后,会向被告发送传票,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开庭答辩,被告接到法院传票后不得无故缺席。为了保证被告能收到传票,法院传票送达方式有哪几种?
传票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传票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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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文书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统一格式的文书,该文书要送到哪个地方以及怎样送达相信很多人不明白,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税务文书送达的方式有五种,下面就有小编告诉您税务文书送达方式及有关规定。
现行税务文书送达方式有五种: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目前,我们用的最多的也是最常见的是直接送达,即将税务文书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当受送达人拒收文书时,可以采用留置送达方式。
在受送达对象数量众多、成分复杂、分布广泛的情况下,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将很难实现,税务机关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采用公告送达方式,这样可以减少直接送达所带来的不便,节约大量的税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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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案件中,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后,会作出法律文书。相关法律规定法律文书应送达当事人,那法律文书送达方式有几种?相关的法律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1)直接送达。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收,本人不在的,可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并在送达回证的备注栏内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理人或书面指定的代收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盖章;上述有关人员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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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首先进行的是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分三个部分: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居住权、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保险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两种形式。
(1)法定解除
这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在法律中被直接规定出来。但是,不同的主体有不尽相同的法定解除事项:对投保人而言:
①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可以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
②在保险责任开始后,法律对投保人的解除权作出了两种不同的规定:一是在合同约定可以于保险责任开始后解除合同的,投保人可要求解除合同,同时对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不得要求返还,只能对剩余部分可要求予以退还一是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合同。
③保险合同订立后,因保险人破产且无偿付能力,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
对保险人而言,法律的要求则相对严格,即保险人必须在发生法律规定的解除事项时方有权解除合同,在我国,这些法定解除事项主要有:
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②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的责任,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③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增加。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义务将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况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在考虑其承保能力的情况下解除合同。
④在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人身保险合同中,当未有另外约定时,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导致保险合同中止。保险合同被中止后的两年内,双方当事人未就合同达成协议,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应当注意的是,当可行使解除权的原因发生后,并不自然发生解除的效力,而是必须由解除权人行使后,合同的效力方消灭。
(2)意定解除
意定解除又称协议注销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约定情况时可随时注销保险合同。意定解除要求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解除的条件,一旦约定的条件成就,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有权行使解除权,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可以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解析:
针对合同纠纷,解决问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
1、协商解决;
2、通过第三者调解解决;
3、申请仲裁: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途径解决: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协商、诉讼、调解、仲裁。
解析:
可以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1、协商。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
2、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由第三者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3、仲裁。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
4、诉讼。诉讼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终形式。所谓诉讼是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