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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函

接收函

今天小编来为大家介绍接收函的一些知识,生活中常常要使用各式各样的文本、表格等,那么接受涵的模板是怎样的呢,更多内容尽在律图,快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2023.09.20 39600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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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函怎么办理

每年都会有大量高校毕业生到深圳工作,按照深圳市规定,来深工作的毕业生,首先得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拿到接收函,然后再到单位报到。如果仅有报到证而没有接收函,是无法直接报到的。这给很多毕业生带来了困惑,那么深圳毕业生接收函怎么办理

一、深圳毕业生接收函怎么办理?

1、毕业生(包括深圳生源毕业生)通过在深接收单位或以个人申办的方式,委托具有人才引进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市人力资源部门自正式受理毕业生接收呈报材料后,于7日内审批完毕。

2、毕业生持深圳市签发《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到毕业院校办理派遣手续,并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不涉及迁户的深圳户籍毕业生不需办理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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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函相关咨询

因为家暴和老公分居三年了可以直接判离婚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的。如果是因家暴与丈夫分居三年了,无和好希望的话。妻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 2、人民法院查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的。

你好,问一下离婚后能否直接起诉对方抚养权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可以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前提条件是,起诉方要符合变更条件。如果起诉方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抚养孩子的一方患重疾病,或有伤残无力抚养孩子、对孩子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孩子、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等。那法院会支持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你好关于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具体如下: 1、行政处罚行为。 2、行政强制措施。 3、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咨询下对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如何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增加抚养费以必要为限,主张增加子女抚养费,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起增加抚养费诉讼的原告应为子女个人。鉴于子女是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据法律规定,此时可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你好,问一下婚后接受的买卖赠与房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婚后接受的买卖赠与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赠与合同上是否明确表示归一方个人所有,如果没有表示,那么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平均分配。但是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算是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合法受赠的个人房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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