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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的出台,意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之后,才能更好的维护社会安定,劳动者最在意的东西莫过于工资薪金,那么工资薪金是什么意思?
一、工资薪金的意思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再紧接的第二款中明确定义“工资薪金”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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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员工,上班族都会得工薪。那工资薪金是什么,包括什么呢,它在税法上是怎么规定的,在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又是怎么阐述的。看看以下的说明,就会知道工资薪金包括哪些。
在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再紧接的第二款中明确定义“工资薪金”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解释: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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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的范围,用一般的话来说就是工资薪金的组成范围。虽然我们每个月都在领取着工资但我们很少有人真正清楚的了解工资薪金的范围。
一、 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工资薪金六个部分组成:
(一) 计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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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我们上班,辛辛苦苦累了一天也就是为了单位发的工资,当我们拿到手的就是工薪,那么,工资和工薪又有哪些不同呢?工资薪金主要包括哪些部分呢?
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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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工薪阶层,职工十分关注自己每月的工资收入,几乎每个人都不会例外。对于每个月各项所得以及各项扣除这使得很多人弄得晕头雾水。下面为您收集整理了一篇有关工资薪金总额的文章,以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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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网络上大家讨论得沸沸扬扬的就是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起始征收点,有舆论说从今年开始,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人群就要交税了。如今还没有相关的文件证明这个舆论的真实可靠性。那么,大家是不是也想要知道工资薪金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1、按国家规定比例由个人负担并实际交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领取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2、津贴和补贴。
(1)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2)符合税法规定的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贴。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只允许在国家财政规定的范围内,超过部分也是要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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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相关咨询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农民工欠薪的处理办法主要有两种:
1、要冷静理智
解析:
农民工欠薪的处理办法主要有两种:
1、要冷静理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者权利。
农民工的工钱被拖欠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国家有关部门正在采取相关解决措施,因此要保持冷静的心态,理智处事。
2、要学会用法律维权。
如果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督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钱,也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对于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所在单位拒绝支付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认定是工伤,但是工伤期间老板不发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普遍盛行。但是很多农民工苦于并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敢理直气壮地讨要工资。那么,农民工没有签订合同怎么要工资呢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以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
2、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3、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作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委托律师进行追讨,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未果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提讼。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出现民工恶意讨薪成功的,多为现场劳务管理的不好,无签到表,无打卡,无合同,无身份证明,工资表或上述表不规范,出现隐患,,政府通常会站在弱势劳工一方,有证据或付款凭证依据的按合同付款,法律支持规范化劳务管理,政府亦是如此。
2、民工头,带头闹事,施工方可以直接发工资给民工,做好合同、签到表,工资表,收款凭证,施工方不欠民工钱,民工头即使想闹事也闹不起来;民工头只能从其他地方找民工来闹事,这个只要查他们的身份证和合同是否是你所在项目的,一查便知。有合同的按合同,无合同的恶意讨薪,法律上不予支持。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对于农民工恶意讨薪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出现民工恶意讨薪成功的,多为现场劳务管理的不好,无签到表,无打卡,无合同,无身份证明,工资表或上述表不规范,出现隐患,,政府通常会站在弱势劳工一方,有证据或付款凭证依据的按合同付款,法律支持规范化劳务管理,政府亦是如此。
2、民工头,带头闹事,施工方可以直接发工资给民工,做好合同、签到表,工资表,收款凭证,施工方不欠民工钱,民工头即使想闹事也闹不起来;民工头只能从其他地方找民工来闹事,这个只要查他们的身份证和合同是否是你所在项目的,一查便知。有合同的按合同,无合同的恶意讨薪,法律上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