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百科 >百科>百科 >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律图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百科栏目,解读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相关法律知识,输液是我们一种常用的医疗手段,如果血液本身是有害的,其破坏性毋庸置疑,来了解一下吧!

2021.09.30 10319人阅读
1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认定

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它与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犯罪的后果等方面,均有相同之处。两罪的主要区别如下: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只限于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为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

查看全文 >>
2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首先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血站(库)、单采血浆站及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测,主要表现为以下行为:

(1)血站、单采血浆站采集血液、血浆前,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健康检查标准对供血者、供血浆者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液化验。

......

查看全文 >>
3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查看全文 >>
4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处罚

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安定的社会,但在和平的背后,是有许许多多的法律在维持着这个社会的安定,我国一直以来都讲究法制,所以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一个违法行为,违反者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下面为大家介绍关于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处罚

一、什么是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二、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一)本罪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界限

......

查看全文 >>
5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什么

大家都知道,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一些疾病是主要通过血液进行传播的。所以国家在采集血液的时候,包括在供应和使用的时候,都会进行严格的卫生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是不可以进行使用的。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有些犯罪分子可能会供应一些血液制品是达不到国家标准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什么意思?

一、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什么意思?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刑法第334条第2款),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

查看全文 >>
6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刑法释义

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可能我国公民大多数人都有过献血的经历。国家有关部门在采血,用血的时候,有着严格的卫生管理措施,如果酿成了一定的事故,所带来的后果是无法估量的。并且,在生活当中我国也是不允许非法进行采血的。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的是,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刑法释义是什么?

一、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刑法释义是什么?

刑法解释: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定义、量刑】

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查看全文 >>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相关百科

  • 妨害清算罪

    妨害清算罪

    公司、企业解散之前,必须要进行清算,并提交相关部门清算报告,那么如果妨碍清算,并对债权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就有可能构成妨害清算罪…

    2023.09.21 11480人阅读
  • 介绍卖淫罪

    介绍卖淫罪

    卖淫嫖娼的行为严重影响社会和谐,违背公序良俗,律图介绍卖淫罪百科栏目,为你解读介绍卖淫罪相关法律知识,让你了解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如何处罚等…

    2023.09.21 8290人阅读
  • 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

    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

    在案件审理、判决的过程中,有些财产需要冻结,非法处置这部分财产就有可能构成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该罪的犯罪主体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来了解…

    2023.09.21 9882人阅读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相关咨询

非法制造发票罪既遂处罚标准细分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具体量刑需要依据多方面的情况判断。 解析: 对犯非法制造发票罪既遂的人的量刑标准,可细分为: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至五万元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五至五十万元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不定时工作制加班是否能够拒绝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可以拒绝。 解析: 不定时工作制加班可以拒绝。但以下情形不能拒绝加班: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41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管制的期间是不是可以折抵刑期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管制的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解析: 管制的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负责监督考察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 向罪犯及其原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某犯罪事实、被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以及罪犯在执行期间必须遵守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商品房签订合同是不是可以退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商品房签订合同了可不可以退,要看情况。 解析: 商品房签订合同了可不可以退,要看情况: 1、如果不想要了是因为房屋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交付后,经核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且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居住,或者是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擅自抵押给第三人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申请退房。即若能证明卖方有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行为,可以要求退款,在该情况下解除合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2、但如果购房者只是单纯的不想要的情况,一般很难退房。合同已经签订,无正当理由退房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商品房定单能退定金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能。 解析: 商品房定金是否可以退还要分情况。 (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 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所谓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主要有银行按揭未获批准等第三方原因或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并未在房屋认购书或意向书中约定的情况等等。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 正式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一般分两种情形,一种解约定金;另一种是违约定金。 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定金的性质进行约定。因为购房合同一旦签订就生效,约定不同性质的定金,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1、如果合同约定的是解约定金,在适用定金罚则后,不得再要求强制履行合同,但当合同解除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还可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果合同约定的是违约定金,在适用定金罚则后,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当合同解除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还可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